“已婚妇女”是否被剥夺了集体成员身份?检察
发表时间:2025年11月25日浏览量:
楚天都市报集木讯(记者黄忠,信给聂锦丽、江琼)“以前村里总说嫁出去的女儿不是村里人。‘现在有了身份,心里踏实多了!”近日,61岁的朱力(化名)接到湖北省赤壁市检察院检察官的回电后高兴地说。 11月19日,吉木新闻负责检察官表示,这场持续多年的“女孩”权利之争终于在“真诚起诉”的介入下结束。这不仅是她个人的胜利,也是赤壁市保障妇女平等权利法治的光辉实践。其户籍未发生迁移,系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。 1986年,她与外村人结婚,后离婚。他带着女儿回到村子,履行作为一名农民工的义务。灾厄者多年。 2019年,村组土地依法被征收。村小组组织投票表决了朱丽的权益分配问题。本该属于她的3756元土地使用费却因“出嫁的女儿不是村里人”的传统观念被无情地拒绝,宅基地申请也屡遭拒绝。此后几年,朱力多次维权,但其合法权益和利益长期得不到保障。今年4月,他向赤壁市“赤新检察”团队求助,申请检察支持。负责检察官介绍,医院针对户籍、生活保障、履行义务等关键要素展开调查。经查,朱丽的户籍始终在该村。离婚后,她长期依赖他村的土地。他还为集体福利事业捐款,完全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。检察机关裁定,该村组利用“村民投票”否定其权益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。今年4月30日,法院依法提交了《支持起诉书》,请求确认朱力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,支持其土地使用补偿请求。同年8月15日,一审判决确认朱丽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。尽管朱力最终心甘情愿地放弃了赔偿和宅基地的要求,但这场胜利的意义早已超出了案件本身。虽然案件已经结案,但行政工作尚未结束。 《真心检控》团队敏锐地意识到,损害“公民权益”的行为正因为如此,他们与赤壁市妇联、镇政府、法院合作,形成了“乡镇”嫁女权益保障机制,将个案经验转化为长效制度:明确会员资格标准,清理规章和民事协议中的违法条款规定,建立多部门协作保障保障体系。赤壁市相关负责人检察院表示,本案不仅夺取了朱丽的“房产”,更用法治的力量打破了传统观念的束缚,为辖区内所有“女孩”的权益编织了严密的保护网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