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利和因涉嫌受贿、滥用职权、洗钱罪被起诉
发表时间:2025年11月20日浏览量:
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书记、副主任洪立和涉嫌受贿、滥用职权罪。国家监委调查完毕,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、滥用职权罪,依法对洪礼和作出逮捕决定,并委托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起诉。洪立和涉嫌洗钱案由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立案侦查,并移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起诉。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合并审理此案。近日,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考试期间检察阶段,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洪礼和的审判权利,并对被告人进行了调查,并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。检察机关指控,被告人洪立和利用担任江西省西泥路市长、市委书记、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、主任,江西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江西省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职务上的便利。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,为他人索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。财产数额特别大;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,他从事徇私舞弊,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,情节特别严重的;隐瞒、隐瞒受贿犯罪所得及其来源、性质的,依法以受贿罪、滥用职权罪、财物损失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
